2012-10-13

佛教以孝為本論


佛教以孝為本論

孝之為道,其大無外。
經天緯地,範聖型賢。

先王修之以成至德,
如來乘之以證覺道。

故儒之孝經云,
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

佛之戒經云,
孝順父母師僧三寶,
孝順至道之法,
孝名為戒,亦名制止。

是世出世間,莫不以孝為本也。


奈何世俗凡情,
只知行孝之顯跡,
不知盡孝之極致。

每見出家釋子,
輒隨己臆見,肆其謗讟,
謂為不孝父母,與蕩子逆徒無異。


不知世法重孝,
出世間法亦無不重孝。


世之所謂孝者,有跡可循者也。
釋氏之所謂孝者,略于跡而專致力于本也。

有跡可循者,顯而易見。
專致力於本者,晦而難明。

何以言之,


儒者
服勞奉養以安其親,孝也。
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其親,大孝也。
推極而論,舉凡五常百行,無非孝道發揮。

故禮之祭義云,
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

故曰孝悌之道,通於神明,光於四海也。

論孝至此,
可謂
至矣盡矣,
無以復加矣。

然其為孝,
皆顯乎耳目之間,人所易見。


惟我釋子,以成道利生為最上報恩之事。

不僅報答多生之父母,
併當報答無量劫來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

不僅於父母生前而當孝敬,
且當度脫父母之靈識,使其永出苦輪,常住正覺。

故曰釋氏之孝,晦而難明者也。


雖然,
儒之孝以奉養父母為先者也。
若釋氏辭親出家,豈竟不顧父母之養乎。

夫佛制,出家必稟父母。
若有兄弟子姪可託,乃得稟請於親,親允方可出家,否則不許剃落。
其有出家之後,兄弟或故,親無倚託,亦得減其衣缽之資,以奉二親。

所以
長蘆有養母之芳蹤。
(宋長蘆宗賾禪師,襄陽人,
少孤,母陳氏鞠養於舅家,
及長,博通世典,
二十九歲出家,深明宗要,
後住長蘆寺,迎母於方丈東室,勸令念佛求生淨土,
歷七年,其母念佛而逝,

事見淨土聖賢錄。)

道丕有葬父之異跡。
(道丕,唐宗室,長安人,
生始周歲,父歿王事,
七歲出家,
年十九,世亂穀貴,負母入華山,自辟穀,乞食奉母,
次年往霍山戰場,收聚白骨,虔誦經咒,祈得父骨,
數日父骨從骨聚中躍出,直詣丕前,
乃掩餘骨,負其父骨而歸葬焉,

事見宋高僧傳。)

故經云,
供養父母功德,與供養一生補處菩薩功德等。

親在,則善巧勸諭,令其持齋念佛求生西方。
親歿,則以己讀誦修持功德,常時至誠為親迴向。

令其永出五濁,長辭六趣。忍證無生,地登不退。
盡來際以度脫眾生,令自他以共成覺道。

如是乃為不與世共之大孝也。


推極而論,
舉凡六度萬行,無非孝道擴充。


故梵網戒經,
一一皆言應生慈悲心,孝順心。

又云,
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業。

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人是我母,
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

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
而殺而食者,即是殺我父母。


因茲凡所修持,
皆悉普為法界眾生而回向之。


其慮盡未來際,
其孝遍諸有情。


若以世孝互相校量,

在跡不無欠缺,
約本大有餘裕矣。


惜乎不見此理者,
不謂之為妄誕,
便謂之為渺茫。


豈知
豎窮三際,
橫遍十方,
佛眼圓見,若視諸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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