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宏揚.學人修持.莫不以戒為先務焉
揚州普照寺同戒錄序
(節錄)
如來大法.普被九界。
上聖下凡.咸資鈞陶。
雖法門無量.不易悉說。
而總舉大綱.維戒定慧。
良以入道之要.
初則以戒執身.次則以定靜慮.次則以慧破惑。
由是得以
斷五住之煩惑.證三德之秘藏.
故楞嚴云.
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此之三法.如鼎三足.
若缺其一.便難安立。
說雖有三.修在一心。
以
無定慧之戒.非出世之戒。無戒慧之定.非出世之定。無戒定之慧.非出世之慧。
是知三法.原是一法。
其言三者.
以
宏揚者注重為名.及修證者獲益判義耳。
梵綱經云.
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
又云.
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
可知
戒之一法.統攝諸法。
以故
知識宏揚.學人修持.
莫不以戒為先務焉。
光惟佛教以孝為本。
故梵網經云.
孝名為戒.亦名制止.孝順至道之法。
夫
依教奉行.方名為孝。
能依教奉行.則凡佛所得者.己悉得之。
則
即煩惱以成菩提.即生死以證涅槃。
方可
不辜佛化.不負己靈。為出格之丈夫.作如來之真子矣。
若不依教奉行.
則
袈裟之下.失卻人身.三途惡道之苦.窮劫未能盡說也。
願受戒諸佛子.各各勉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