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4

內外相資.法遂流通

內外相資.法遂流通



(節錄)

此法雖人人本具.
若未聞佛說.則珠在衣裏.莫由自知。


是以一切諸佛.莫不以流通法道為囑。



流通之法.
最初須以建立塔廟.印造經像為始。



若無塔廟經像.
則無由
奉尊儀而修淨行.
闡佛道以導群迷。


而一切含識.
俱無由
瞻禮聖容.培植善根。
聞法修持.開發心地也。



流通之人.
真修實踐之僧.
及有勢力財力之王臣紳商。

一名內護.
一曰外護。


內護則
嚴持禁戒.篤修淨業。

于禪教律密淨土.
或專主一門.或兼修各宗。

必使
自他得益.幽顯蒙庥。
陰翼治道.潛淑民情而後已。



外護則
不惜資財.廣種福田。
普令同人.發起信心。


內外相資.法遂流通。



若無有道德之內護.
師表未立.人將安仰。


若無有勢力之外護.
資斧無出.外侮莫禦。



以故如來將入涅槃.
以法付囑國王大臣.并及諸天善神。

令於後世乘願示生一切國土.流通佛法.普利含識。


由是二千餘年.化被各國者.
以內護外護.皆有人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