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論因果.
俗人尚輕.僧人更重。
但
俗有身家.其報易見.僧止一己.其報難知。
凡僧之住此院者.
各須
真為生死.發菩提心.嚴持禁戒.篤修淨業。
如是則
生為世間福田.沒入蓮池海會。
倘或
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則其人格.便成下流。
若更
破齋犯戒.敗壞佛門.
則成
魔王眷屬.地獄種子矣。
此院乃
明安二師.及施主心力所成.
安住其中.不肯修持.
便與侵佔常住無異。
古德云.
十方一粒米.大如須彌山.吃了不修道.披毛戴角還。
若更
身主其事.暗相偷竊.
則
一氣不來.直墮阿鼻地獄.
上火徹下.下火徹上.經百千劫.常受焚燒.
莫由得出.
豈不大可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