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社會.專以智巧而為主體。借為民幸福之名.成同室操戈之實。使人人知因果.何至如此其極乎
佛法
大無不包.細無不舉。
譬如
一雨普潤.卉木同榮。
修身齊家治國親民之道.無不具足。
古今來
人
若詳考其來脈.
則其精神志節.皆由學佛以培植之。
(中略)
豈學佛即為社會之憂乎。
趙閱道之日之所為.夜必焚香告帝。 袁了凡之立命.
周夢顏之著書。
莫不汲汲然企人
使人知
從玆
雖最剛強難化.不可以理喻者。
聞三世因果之道.必漸行戢斂.以致轉暴惡為良善者.不知其幾。
(中略)
佛法
雖統名為出世之法.
實具足乎經世良謨。
經世良謨.亦同儒教。
盡義則
可教上智.難化下愚。
因果則
上智下愚.無不受益。
今之社會.專以智巧而為主體。
故發而為事.
則
使
若是結果.
總以不知因果報應。
使人人知因果.
則
何至如此其極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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